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苏教规[2005]002通知精神,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课题申报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人员申报。
    1、申报者请认真阅读下列文件:《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国教育科学“十五”
规划2005年课题指南》、《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课题指南说明》以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见附件。也可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http://onsgep.moe.edu.cn)。
    2、认真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复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在“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后须亲笔签名。课题论证活页须注明项目名称,课题设计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姓名和学校名称等个人资料。《申请评审
书》用A4纸打印复印,一式7份(含1份原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与《课题申请评审书》分开单独装订,报送7份,同时附软盘
一份。课题申报费每项200元。
    3、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所填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集中报送。
    4、截止日期为2005年9月28日,逾期不再办理。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2005年8月30日
附件:
1、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课题指南
3、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课题指南说明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