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学校校级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系、部:
2004年我校校级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了做好本次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A类,包括校级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重点课题。研究经费由学校资助。
2.B类,包括校级一般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系部根据情况适当资助。
3.C类,学校进行立项,研究经费由课题负责人自筹。
二、申报要求
1.我校在职专兼任教师,原则上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均可申报。中级以下青年教师由两名副教授推荐亦可申报。
2.申报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课题申请书,并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交至学校科研处科研科。
3.一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予立项:
(1)已在市级、省级及以上科研部门立项过的课题。
(2)以往申报未获通过而且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开拓性研究内容的课题。
(3)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止已立项的校级课题研究,或尚未结题者。
三、申报立项
1、申报课题先送至系、部审核,再集中送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受理并负责分类登记和资格审查。
2、课题评审工作原则上由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
3、资格审查结果记录备案。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校级课题的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课题的质量。
科研处
2004年11月15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