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学校校级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系、部:

2004年我校校级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了做好本次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A类,包括校级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重点课题。研究经费由学校资助。

2.B类,包括校级一般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系部根据情况适当资助。

3.C类,学校进行立项,研究经费由课题负责人自筹。

二、申报要求

1.我校在职专兼任教师,原则上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均可申报。中级以下青年教师由两名副教授推荐亦可申报。

2.申报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课题申请书,并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交至学校科研处科研科。

3.一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予立项:

(1)已在市级、省级及以上科研部门立项过的课题。

(2)以往申报未获通过而且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开拓性研究内容的课题。

(3)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止已立项的校级课题研究,或尚未结题者。

三、申报立项

1、申报课题先送至系、部审核,再集中送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受理并负责分类登记和资格审查。

2、课题评审工作原则上由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

3、资格审查结果记录备案。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校级课题的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课题的质量。

科研处

2004年11月15日

附:

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级课题分类管理办法

系部校级课题申报汇总表

校级课题申报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