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一届科研成果奖申报的

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整体科研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增加成果产出,提升成果水平,表彰和奖励在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学校研究,决定参照《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条例(试行稿)》,评选学校第一届科研成果奖,请各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本次科研成果奖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求实创新,积极进取;治学态度严谨,科研能力强。

2、申报者的科研成果应是申报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并以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的学术专著等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成果。

3、2005年秋学期在编的所有专兼职教师都具有申报资格。

二、评审办法

1、采用量化积分与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积分办法见《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条例(试行稿)》。系(部)集体奖中的人数计算以2005年秋学期为准。

2、评审依据为申报人在2003年1月~2005年12月三年内发表或出版的论文或学术专著等系列成果,而非某一成果。

三、材料要求

1、集体奖申报,填写《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打印稿、电子稿各1份;个人奖申报,填写《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表》,打印稿一式三份,电子版1份;汇总表、申报表等样表可在科研处网站下载。

2、申报者须提供所有成果的原件,并经所在系(部)登记、审核、汇总,将所有申报者的材料集中报送科研处。

3、成果原件原则上应保存在科研处,遇申报人评优、晋级等需要时,可以随时借用。

四、其他事项

截止时间:2006年9月28日

联 系 人:周建新、俞丽萍

联系电话:6667802(内线7802)

E-Mail:tzszylp@163.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一: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二: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3-2005年度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